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我国,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这类案件应当注意的是,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被害人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