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识别、鉴认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能够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
首先,笔迹是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双方可以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抽签选定;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一般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院通常会同意,如果不同意必须说明理由,否则就成为二审翻案的点了,除非胡搅蛮缠,法院会裁量判定选择一份鉴定意见有效。(鉴定不是法院做的,法院没有能力做鉴定。)
社会人员有需求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去相关机构做笔迹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