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如果没法交足,建议其他股东可以去法院起诉, 因为该股东的未履行出资义务危害公司利益。
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 5%以上15%以上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