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晚上九点交通事故逃逸,第二天早上主动去自守的,第二..
[律师回复]在分析这一案件时,我们应当考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所述的交通肇事罪。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则应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事故发生在2016年晚上九点,当事人在第二天主动向警方自首,随后中午有一位伤者不幸去世。尽管当事人后来获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并进行了赔偿,法院最终判处了缓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同时,《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宣告缓刑。
因此,考虑到您在事故后主动自首,并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及进行了经济赔偿,且假设您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法院依法可以对您宣告缓刑。
建议您在今后的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同时,应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包括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个人活动情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要求,确保良好的社会表现。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您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也有助于重建您的社会形象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