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廖XX与李X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事务
  • (2014)青川民初字第50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何文剑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廖XX,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XX,四川XX律师。


被告李X,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何文剑,四川XX律师。


原告廖XX与被告李X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廖XX于2014年3月17日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廖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200元,减半收取4100元,由原告廖XX负担。


代理审判员 王 勇



书 记 员 冯XX


  • 2014-03-11
  • 青川县人民法院
  • 被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