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抢劫罪、开设赌场罪

  • 刑事辩护
  • (2018)豫0106刑初117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王金良律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尽职守,仗义执言,尽职尽责,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例内容建议格式: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17日,在郑州市上街区许昌XX黑X、周X、王X开设的游戏厅内,黑X发现游戏厅输赢异常。随后在调取监控室发现,陈X、齐X等人将游戏厅门撬开进入赌场,并在游戏机上做了手脚,导致11月17日下午陈X、齐X等人连续在游戏机器赢钱29000元。为了找回被骗走的钱,黑X、周X、陈X等人通过张X找到齐X、陈X等人,准备要回被骗的钱,因齐X等人身上没有现金,周X等人看到陈X开了一辆本田奥德赛轿车,就将陈X、齐X连车扣留在游戏厅,让他们找钱,后来因实在找不到钱,就想着用车抵押借钱以归还周X、黑X、王X的钱。关于退赔的钱,周X和黑X给齐X、陈X等人谈,价款从开始的50000元到最后确定的6.6万,6000元属于利息,实际费用为60000元。后上街区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和抢劫罪将周X、黑X、王X等人起诉至上街区人民法院。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律师积极会见当事人王X、了解案情提出辩护意见,上街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开设赌场罪进行指控,律师综合案件证据和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因各种原因一审没采纳,判处被告人王X十年有期徒刑,辩护人据理力争提出上诉,郑州中院将此案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上街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罪名将抢劫罪变更为敲诈勒索,最终经过律师辩护,上街区法院判处被告人王X开设赌场罪以及敲诈勒索罪三年有期徒刑,现案件当事人已经释放。

  案件结果

  取得重大改判,刑期从十年改成三年有期徒刑。

  律师说法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追求实效。


  • 2019-08-28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被告人
  • 获得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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