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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追加连带责任人,成功追加欠款

  • 合同事务
  • 2021粤0309民初2805、3220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李鹏业律师
理解委托人目的,不只追求胜诉,更要追求实际的保障。制定合理方案,调取有价值的证据。

案件详情

    对没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追加连带责任人,成功追加欠款

    案号:(2021)粤0309民初2805、3220号

    委托人A,主诉:其在某养生会所(个体户)进行了十万元投资,分两份投资合同,各5万元,现该会所已注销,老板不知去向,希望追加投资款10万元。另外,委托人A断定,老板B肯定没钱还。

    经查:该投资合同有保底条款,可以主张为民间借贷;合同上有该个体户的关联公司盖章,可以主张连带责任;该个体户与该公司均已注销,但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老板B和另一股东C,委托人断定,B没钱还,但C肯定有钱还。

    方案:综上,起诉B可以胜诉,但没有意义,需要追加C为连带责任人才能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决定以BC为被告,以公司和个体户的连带责任、BC组成的清算组的赔偿责任为纽带,争取追加C为连带责任人。

    结果:现法院已判决C承担责任,判决已生效,目前法院执行局已成功执行到股东C的财产。


  • 2021-08-12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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