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买卖合同纠纷山东高院再审成功案例

  • 合同事务
  • (2017)鲁民再622号
合同事务
姜伟律师 在线
山东鲁创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1821
    服务人数
  • 1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再审案件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发现原审中的“硬伤”。这个案件我及时发现了反诉是否应当受理这一问题,并提交了一则最新判例,最后省高院就以此为理由发回重审了。

案件详情

  买卖合同纠纷山东高院再审成功案例:(2017)鲁民再622号

  案情简介:A公司与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A公司经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一审及青岛中院二审均败诉。A公司被强制执行,A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国内已经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其本人是铝加工机床设计与研发行业的特殊人才,被迫出走美国打工,但他始终对案件审理结果不服。2017年底找到本律师代理其到山东省高院申请再审。

  办案经过: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原来代理律师获得了一二审全部卷宗,发现如下问题:1、A公司一审时曾经提出反诉,反诉与本诉有明显关联,但一审法院未受理,导致其正当诉求不能与原告提起的本诉合并审理,程序存在明显不当;2、原审对于举证责任分配存在不当之处,A公司出售并交付案涉设备后相应设备一直由XX公司控制,现XX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应当对于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为查明事实需要对案涉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鉴定,鉴定需要保证设备与交付时一致或基本性能没有被破坏,实际是XX公司此前已经购买其他替代设备,才决定解除合同退回案涉设备。此时由于长期闲置疏于养护等原因设备很难符合鉴定条件,而在鉴定过程中XX公司也没有给予足够配合,无法达到鉴定所必须的条件,并无法排除对设备造成人为损坏的可能。原审将鉴定不能的责任归咎于A公司存在不当。

  案件结果:本律师根据发现的问题撰写了再审申请书。山东省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将本案提审。提审后经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原审存在明显程序错误,没有将反诉请求与本诉合并审理违反了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重审。

  审判人员:闫XX、刘X、孔XX

  裁判日期:2018年6月28日。


  • 2018-06-28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申请人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姜伟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姜伟律师
5.0分服务:1821人执业:14年
姜伟律师
13701201****4366 执业认证
  • 山东鲁创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诉讼仲裁
  • 济南市经十路8000号龙奥金座1号楼7层
姜伟律师,山东鲁创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主任, 姜律师具有法学、管理学双重学科背景,并有多年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从事法...
  • 156 6262 5527
  • 1566262552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