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方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交通事故
  • (2016)浙0106民初729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郑小红律师
法院驳回对方诉求

案件详情

案件描述

案情介绍:

方XX为被告,因开车撞到某外地人员三轮车而被起诉,起诉状要求其承担10万左右的赔偿,因为受害人经鉴定为两个九级伤残。交警认定责任为同等责任,未权益最大化受到保护,特找到本律师要求为其代理。

案情分析:

本案经过审查,发现受害人进行的伤残鉴定是钢板被拆除前在外地(即老家)鉴定的,根据杭州地区的相关规定,在未拆除钢板之前是不能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拆除钢板后方能鉴定。所以本律师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结果是受害人只构成一个十级伤残,并且是农村户口,虽在杭州游荡很多年,但均没有相关的暂住证明及其他在杭州居住一年以上的有利证据,所以,最后以受害人农村户口来进行赔偿,不超过12万,所以,最后均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方XX不需要承担一分钱。

审判结果:

方XX不需要承担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道路交通法等


  • 2016-10-31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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