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玩消失?律师全力为债权人追回欠款
(2022)云0114民初683号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张XX,男,住湖南省华容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婧婧,上海市XX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谭XX,男,住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
2014年,被告以工程资金短缺为由,向原告借款50万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转账50万元,同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载明了借款金额、日期,未约定还款期限。借款时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但借款至今近8年,被告未支付利息,也未归还本金。原告多次讨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期干脆玩起了失踪。原告联系不上被告,手里仅有的一张借条上只写有被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没有其他联系方式,也没有详细的住址信息。找不到人也要不回借款。
办案经过
原告在追讨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理向法院起诉。接受委托后,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了被告的户籍信息,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之诉。起诉后,因被告玩失踪,法院联系不上,按相关程序采取了公告送达。
案件结果
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自原告起诉之日起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