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事故中,除
交通事故外,其他事故皆无需进行责任划分。
对于
工伤索赔事宜,我们遵循无过失责任制,即使职工因违反作业规范而导致事故,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义务。
若已被确认为
工伤事故,责任方应归属于企业,工伤赔偿的责任方则为企业和
工伤保险机构。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的是该事故是否符合工伤事故的定义,之后才能够依据无过失责任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
然而,要想成为工伤事故,应满足以下五个要素:
首先,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雇佣关系或用工关系;
其次,员工必须遭受身体上的伤害;
再次,此伤害必须是在员工执行职务期间产生的;
接下来,事故与员工所受损伤之间需要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最后,员工必须对此次事故没有任何故意行为。《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