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值得强调的是,在民事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其有权提起
离婚诉讼请求,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以及对
子女抚养问题做出最终裁决。
其次是关于法律服务方面的解读,尽管聘请
律师并不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硬性要求,然而在部分情况下,例如在
离婚纠纷中涉及到的法律理论较为复杂,夫妻共同财产规模庞大且需要大量
证据进行佐证,亦或是有可能出现对方刻意藏匿或转移财产等情况时,选择聘请律师将可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性的
法律咨询和指导,以便使诉讼程序更加顺畅,保障当事人在经济上获得更多的权益,同时还能确保当事人成功争取到
子女抚养权。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聘请律师都是确保成功获胜的有效措施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