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结束婚姻关系并进行户口分割之后,是有资格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获取
宅基地权益的。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每位农村居民仅允许持有一处宅基地,且该宅基地的占地面积必须符合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范围内所制定的统一标准。
依据法律规范,宅基地所有权人为集体所有,使用权人则依法享有所占有的宅基地以及对其进行使用的权力,同时也有权依法利用这片土地来建设住宅及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