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册商标所需的常规费用通常介于人民币1,400至1,500之间。
2、当申请提交至
商标局后,经过大约十五个工作日,商标局便会向申报申请人颁发一份书面通知(即所谓“申请受理通知书”)作为正式受理的标志。
在此期间,该过程被视为“形式审查阶段”。
3、根据惯例,商标
代理机构将会在收到“申请受理通知书”后的一个月之内将其交付给申请人。
在这一刻起,申请人便可宣称自己拥有申请中的商标使用权。
4、待形式审查顺利结束之后,商标申请便步入了关键性的实质审核阶段。
这个环节通常需要耗时大约一年时间。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申请的商标遭到商标局的驳回,此时,申请人有权请求商标代理机构代表其提出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尽管如此,鉴于中国国家商标局仍然将收取相应的1,500元评审规费,其价格似乎偏离正常水平,有待商榷。《
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
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