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借贷双方在借据上所设定的还款期限尚未届满时,出借方无权向法庭提起
诉讼。
然而,若借款方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传达出其到期后将无力偿还借款之意象,则在此情况下,出借方可提前至法院发起诉讼请求,要求终止相关合同,并追究借款方违约之责。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