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拖
欠信用卡债务而被法院判定入狱的案件,在服刑期满后,
债务人依然需要承担偿还未清偿的
信用卡欠款责任。
若因信用卡欠款问题而触犯
刑法并且受到法律惩罚(如监禁),这通常意味着已经构成了
信用卡诈骗罪。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仅仅因为自身的不当行为导致犯罪而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并不影响其对信用卡欠款的偿还义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