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的
欠款行为都会导致坐牢处罚,这取决于相关情况的独特性质。
在通常情况下,恶意
透支信用卡金额达到一万元及以上,且持卡人行径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同时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过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偿还所欠款项的,将被视为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于招商银行信用卡而言,若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未能按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额,将会产生滞纳金与利息,同时也会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额度为人民币10元或美元1元,直至全部欠款偿清为止。
此外,如持卡人故意躲避追查,在逾期之后擅自变更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重要个人信息,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的明确规定,此类情况需在七日内向银行进行报告备案。
关于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量刑标准。
其中包括:
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及金额较大者,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
罚金;
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
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本金超过5000元即构成“数额较大”;
本金在5000元至5万元之间则属于“数额巨大”;
而本金在5万元至20万元之间,便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