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二手车所开具的普通发票并不能作为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
然而,若纳税人成功获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便可凭借该类专有票据来进行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当前我国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及税收缴款凭证等六种。
然而这其中并不包含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