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不予行政处罚要消案么

2019-12-17 17:05:34 531 行政类, 行政处罚

00:00

31″

音频内容:

行政处罚是公安确定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有三种情况,分别是不予行政处罚(口头告知,没有书面文书)、行政处罚执

行(罚款、行政拘留有案底)、刑事拘留转行政处罚刑事拘留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不再执行(可能并处罚款,有案底),故不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没有案底,是不用消案的。


法律依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等,向水行政处罚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水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 确有应受水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
(二) 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水行政处罚的,不予水行政处罚;
(三)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水行政处罚;
(四) 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水行政处罚,报经批准后决定。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前款所称较重的水行政处罚是指对公民处以超过三千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三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本文1010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523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1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予行政处罚要消案么
一键咨询
×
温馨提示
阅读时间较长,您可直接咨询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52****873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34****160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730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1****441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594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77****845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浏览

如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1对1专属律师解答
12小时深度服务 高效解决问题
立即咨询
酒驾被撞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酒驾被撞责任承担由交警依实际情况认定。若酒驾方过错致事故,要承担民事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责任;被撞方无过错,酒驾方通常全责。酒驾违法会加重责任认定,酒驾者无论责任如何都面临行政处罚。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523 人正在咨询
酒驾被撞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酒驾被撞责任承担由交警依实际情况认定。若酒驾方过错致事故,要承担民事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责任;被撞方无过错,酒驾方通常全责。酒驾违法会加重责任认定,酒驾者无论责任如何都面临行政处罚。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酒驾被撞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酒驾被撞责任承担由交警依实际情况认定。若酒驾方过错致事故,要承担民事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责任;被撞方无过错,酒驾方通常全责。酒驾违法会加重责任认定,酒驾者无论责任如何都面临行政处罚。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酒驾被撞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酒驾被撞责任承担由交警依实际情况认定。若酒驾方过错致事故,要承担民事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责任;被撞方无过错,酒驾方通常全责。酒驾违法会加重责任认定,酒驾者无论责任如何都面临行政处罚。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酒驾被撞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酒驾被撞责任承担由交警依实际情况认定。若酒驾方过错致事故,要承担民事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责任;被撞方无过错,酒驾方通常全责。酒驾违法会加重责任认定,酒驾者无论责任如何都面临行政处罚。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523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首页 > 语音解答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要消案么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