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到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