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扣押驾驶证的,有的情况还要扣押行驶证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在事故责任划分还不明确的情况下,交警都是先扣押事故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
然后在调查、勘查、取证、做笔录等工作结束后,再根据双方的违法情节,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下达的3个工作日后,如果没有吊销驾驶证的情节,就应该返还证件。车辆没有被伤者一方保全的,应该返还扣押的车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