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写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书面邮寄给工作单位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你辞职,你也可以在用人单位收到辞职报告满30天时办理工作交接并离职,此时已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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