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购买或者接受赠予的住房,登记在个人名下的,算婚前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算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予自己子女个人的,算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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