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37″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
首页
找律师
(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8:00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