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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2018-10-10 11:40:51 711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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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本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的界限自然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它是由不能预见或不能控制的自然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技术事故是由于技术条件限制或者武器装备条件不良造成的这两种事故都不属于责任事故,因而不具备武器装备肇事罪犯罪构成要件区分本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过失犯罪的界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过失犯罪,如: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与武器装备肇事罪有许多相似之处武器装备肇事罪与这些犯罪除了在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上的区别外,还需注意区别以下两点:

1、看犯罪对象是否属于武器装备只有犯罪对象属于武器装备,才能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如不属于武器装备,则应根据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相应的罪名

2、看是否因违反了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如是,就应定武器装备肇事罪;如果主要是因违反了其他维护公共安全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就应根据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相应的罪名武器装备肇事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枪支走火致人伤亡从广义上说,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根据本法第233条和第235条对过失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所规定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武器装备肇事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武器装备肇事罪论处区分本罪与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界限武器装备肇事罪与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都与武器装备有关,行为人主观上都是过失,客观上也可能造成相似的严重后果,而且武器装备的使用和管理规定经常混在一起,使用中有管理要求,管理中有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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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如何处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武器装备肇事罪如何处罚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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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遗失武器装备罪认定是该如何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遗失武器装备罪认定是该如何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遗失武器装备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遗失武器装备罪认定
行为人遗失武器装备后是否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取决于是否具备“不及时报告”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两个限制性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两个限制性条件之
一,才构成遗失武器装备罪,否则应以处理。刑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部分法规竞合关系,即丢失枪支的行为包括了一部分遗失武器装备的行为。当军人丢失枪支时,根据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特别规定优先适用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应适用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有关规定,以遗失武器装备罪论处。
二、遗失武器装备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遗失武器装备罪,必须具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所谓“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编造假情况欺骗组织或者嫁祸于人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犯罪分子利用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2、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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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遗弃武器装备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算遗弃武器装备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遗弃武器装备罪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负有履行保管武器装备义务的军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讯、工程、防化、防空技术设备等。武器装备的完好程度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强弱,因此,为了保证武器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军队通过制定、施行大量的、适用于各类、各种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规定,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武器装备管理使用制度。本罪侵犯的正是这一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违抗命令,是指下级部属违背上级首长的作战命令、指示。遗弃武器装备,不是指一般地将武器装备丢失,而是指负有履行保管武器装备的义务,有能力承担保管武器装备的能力而拒不履行保管义务,侵犯国家对于武器装备的管理规定。遗弃武器装备,既可以是作为犯罪,也可以是犯罪,即行为人可能以不管不问的手段对武器装备不履行应尽的保管义务。遗弃,是指故意抛弃的行为。遗弃的场所法律没有限制,一般是在战场、军事行动地区和野外训练场等。遗弃的对象是行为人依法持有或有权管理的、能够供部队使用的武器装备,包括暂时损坏但能够修复的武器装备。在战场上,行为人自行将战损无法及时修复的武器装备丢弃,不属于遗弃武器装备。将盗窃、抢夺的武器装备又遗弃的,应作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在战场或战斗中,根据作战的需要或上级首长的命令丢弃一些武器装备的行为,以减轻部队不必要的负担,便于部队机动作战、轻装行进,不属于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不能按本罪论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遗弃部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会破坏部队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削弱部队战斗力,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根据作战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丢弃一些武器装备,以达到轻装或者迷惑敌人等战术目的,或者因战事紧急,来不及妥善处理武器装备,不得已而丢弃的,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结果而采取的舰艇人员弃舰求生、飞行员弃机跳伞等行为的,不能认为行为人有遗弃武器装备的主观故意。
三、刑法条文
根据刑法第440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遗弃武器装备罪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指挥人员带头遗弃的;他人遗弃的;战时遗弃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破坏武器装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坏武器装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凡点:
1、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施和设备价值相差悬殊。量刑时,主要应考虑犯罪行为对国防利益危害的大小,结合犯罪动机、手段和给国家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正确适用刑罚。
2、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包括各种导弹、飞机、作战舰艇、登陆舰、000吨以上辅助船、坦克装甲车辆、85毫米以上口径地面火炮、岸炮、高炮、雷达、声纳、指挥仪、15瓦以上电台、电子对抗装备、舟桥、60千瓦以上的工程机械,汽车、陆军船艇等。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机场、港口、码头,大型仓库、输油管道、军用铁路线等对作战具有重要作用的设施。重要军事通信,是指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的通信,战时通信,军队抢险救灾中的通信,执行远洋航行、重大科学实验和飞行训练等重要任务中的通信。根据本条的规定,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量刑时,除情节特别严重外,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
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4、对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必须从重处罚。本条规定本罪“战时从重处罚”。因此,在对具体案件量刑时,首先要考虑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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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判几年?
当事人若是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的话,可能会处以拘役,但若是情况比较严重的话,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体有期徒刑的时间还要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情况来进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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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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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有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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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武威停车交通肇事处理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
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期限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小区电梯安装刷卡器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物业法,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无权改造电梯安装刷卡机,应该向安监局就安装改造电梯加装刷卡机提出申请批准,因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没有经过安监局批准备案的改造如果发生事故,改造者将负法律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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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如何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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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小区电梯安装刷卡器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物业法,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无权改造电梯安装刷卡机,应该向安监局就安装改造电梯加装刷卡机提出申请批准,因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没有经过安监局批准备案的改造如果发生事故,改造者将负法律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小区电梯安装刷卡器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物业法,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无权改造电梯安装刷卡机,应该向安监局就安装改造电梯加装刷卡机提出申请批准,因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没有经过安监局批准备案的改造如果发生事故,改造者将负法律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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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如何判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如何判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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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机器设备转让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机器设备转让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机器设备转让合同属于货物买卖合同,应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在合同内容上主要是明确: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地点;设备的性能、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付款方式及有关费用负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注意事项等。以下提供一份合同范本供参考。  机械设备转让合同(范本)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②乙方地址: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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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转让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机器设备转让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机器设备转让合同属于货物买卖合同,应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在合同内容上主要是明确: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地点;设备的性能、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付款方式及有关费用负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注意事项等。以下提供一份合同范本供参考。  机械设备转让合同(范本)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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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②乙方地址: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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