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对绑架罪做出了新的规定,绑架并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杀害被绑架人的,都以绑架罪一罪论处。
但是并无条款规定绑架罪与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成立结合犯。在绑架实施过程当中,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而在绑架既遂之后,又因过失而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属于两个行为侵犯两个法益,应当数罪并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
首页
找律师
(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8:00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