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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经济犯罪量刑

更新时间: 2018-07-28 10: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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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量刑步骤

一,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量。

三,根据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对于基准刑进行调节,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即为拟宣告刑。

四,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没有过失经济犯罪的说法,如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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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过失犯罪的量刑标准
经济案件量刑标准是根据不同的犯罪罪名而定的,如贷款诈骗罪达到数额较大的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票据诈骗罪达到数额较大的也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20万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经济过失犯罪的量刑标准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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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因而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因素。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关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常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罪名 罪、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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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经济犯罪的量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种类多,情况比较复杂
1、涉嫌违反《刑法》侵占罪的规定,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定刑期,一般情节的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高利转贷罪和挪用公款罪是经济犯罪中两个比较典型的罪名,它们的量刑标准与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有相似之处,它们大多数以犯罪的数额去认定。但是高利转贷罪是采用单位犯罪的双罚制,而挪用公款罪不仅考察数额还因类型不同考察时间。
(一)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侵犯财产类犯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经济犯罪该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经济犯罪该怎么量刑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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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过失经济犯罪,这个属于该案件的当事人不是故意犯的。国家对过失经济犯罪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只要人民法院判断你是属于过失经济犯罪,那么肯定是会比情况一样的经济犯罪的处罚要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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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因而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因素。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关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常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罪名 罪、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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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犯了强奸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罪如何量刑 1.构成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妇女一人一次,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奸淫一人一次,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妇女、奸节恶劣的;妇女、奸淫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的;二人以上的;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妇女、奸节恶劣程度、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妇女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 (2)奸淫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六个月至四年刑期。 (3)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一人轻伤,轻伤二级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轻伤一级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一人重伤,重伤二级的,增加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刑期;重伤一级的,增加四年至四年六个月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 (7)每增加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不含“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 (8)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3.先适用的量刑情节妇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持管制刀具、枪支等凶器或者以非法拘禁、捆绑、虐待等方法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人数超过两人的,根据人数增加基准刑的10%-50%。 (3)同一名妇女二次以上的,根据次数增加基准刑的10%-50%。 (4)利用亲属、职务、管理等特殊身份关系妇女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未成年人或者奸淫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奸淫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宿舍实施或者奸淫的。 (3)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或者奸淫的。 (4)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犯罪的。 (5)多次未成年人或者奸淫的。
在济南犯强奸罪怎样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罪如何量刑 1.构成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妇女一人一次,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奸淫一人一次,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妇女、奸节恶劣的;妇女、奸淫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的;二人以上的;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妇女、奸节恶劣程度、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妇女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 (2)奸淫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六个月至四年刑期。 (3)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一人轻伤,轻伤二级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轻伤一级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一人重伤,重伤二级的,增加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刑期;重伤一级的,增加四年至四年六个月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 (7)每增加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不含“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 (8)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3.先适用的量刑情节妇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持管制刀具、枪支等凶器或者以非法拘禁、捆绑、虐待等方法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人数超过两人的,根据人数增加基准刑的10%-50%。 (3)同一名妇女二次以上的,根据次数增加基准刑的10%-50%。 (4)利用亲属、职务、管理等特殊身份关系妇女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未成年人或者奸淫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奸淫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宿舍实施或者奸淫的。 (3)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或者奸淫的。 (4)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犯罪的。 (5)多次未成年人或者奸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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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吗?
不是;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是存在主观是的故意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经济罪、走私罪等。过失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疏忽大意的过失。2、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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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因而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因素。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关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常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罪名 罪、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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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自首的量刑原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经济犯罪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原则: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
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因而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因素。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关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常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罪名
罪、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经济犯罪量刑180万会判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依犯罪种类、所在地区发展水平来判定。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于犯罪金额相关,所以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依据数额而定,量刑的标准也与涉案金额有关。不同的经济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也不同。
例如诈骗罪,犯罪金额2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由于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各地区对于犯罪数额巨大但认定往往有些不同,在沿海发达省份,也许20万元但诈骗金额不足以构成数额巨大,而只能适用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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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吗?
经济犯罪是没有过失犯罪的,一般经济犯罪是属于故意犯罪,在处罚的上面一般会以故意的情形来进行判决,经济犯罪是属于数额犯罪,在处罚的基础上就会以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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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因而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因素。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关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常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罪名 罪、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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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因而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因素。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关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常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罪名 罪、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在济南犯下强奸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对于在济南犯下强奸罪怎么量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罪如何量刑
1.构成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妇女一人一次,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奸淫一人一次,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妇女、奸节恶劣的;妇女、奸淫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的;二人以上的;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妇女、奸节恶劣程度、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妇女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
(2)奸淫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六个月至四年刑期。
(3)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一人轻伤,轻伤二级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轻伤一级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一人重伤,重伤二级的,增加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刑期;重伤一级的,增加四年至四年六个月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
(7)每增加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不含“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
(8)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3.先适用的量刑情节妇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持管制刀具、枪支等凶器或者以非法拘禁、捆绑、虐待等方法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人数超过两人的,根据人数增加基准刑的10%-50%。
(3)同一名妇女二次以上的,根据次数增加基准刑的10%-50%。
(4)利用亲属、职务、管理等特殊身份关系妇女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未成年人或者奸淫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奸淫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宿舍实施或者奸淫的。
(3)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或者奸淫的。
(4)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犯罪的。
(5)多次未成年人或者奸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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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过失犯罪有哪些规定?
经济类过失犯罪的规定是包括:过失的种类、经济犯罪的处罚等。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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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时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时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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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因而对于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因素。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关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的常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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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相关知识
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罪名
罪、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我朋友平时开车就比较大意 前几天出了车祸 现在被判定为过失犯罪 想问一下过失犯罪如何量刑 过失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
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
过失的认定:
1、认定疏忽大褐的过失应当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
2、认定过于自信的过失:不能将合理的信赖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不能将遵循了行为规则的行为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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