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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商标罪立案标准

2021-05-31 14:42:07 935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00:00

2′29″

音频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

第二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第四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一)、(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二)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三)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五、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上列行为达到本规定第二、三、四条立案标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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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商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伪造商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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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文书罪立案标准?
大陆法没有“伪造文书罪”这一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相关罪名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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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伪造收据,伪造收据,伪造公章,伪造收据,伪造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假境外货币犯罪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境外货币,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假普通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面额计算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发售价格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1年11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第十一条修订删除了死刑的规定,并将“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修改为无限额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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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罪最新立案标准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2、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3、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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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堂弟伪造了很多的证件,什么样的都有,包括出入境、身份证等,如果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刑法规定了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和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出入境证件,是指我国国(边)境管理中的出境、入境证件,主要是护照、签证,还有回乡证、返乡证等。伪造的出入境证件,是指无权制作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虚假的出入境证件。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是指直接在真实的出入境证件上采用涂改、擦消、揭换、拼接等方法予以加工、改造后的出入境证件。构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营利目的。在实践中,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有无偿的,也有有偿的,一般是出于以牟利为目的而有偿提供。行为人实施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该证件的来源和造成的后果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行为人只有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但没有向他人提供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当以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规定,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如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数量大的,多次或者经常性地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要求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有偿提供出入境证件。实践中,出售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些犯罪分子收集、购买后再转卖护照等各种出入境证件;有的负责办理护照和签证的官员利用职权出售护照等出入境证件;一些人将自己的护照、签证、回乡证、返乡证等出入境证件非法出卖等等。构成本罪的行为人出售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国家有权机关制发的真实的出入境证件。出卖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应当按照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定罪处罚。至于出售的出入境证件是否处在有效期内,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根据刑法规定,出售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出售出入境证件数量大的,多次或者经常性地出售出入境证件的,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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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2、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3、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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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意思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正常的金融活动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随附的单据文件。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规定: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前述三个规定定罪处罚。 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客观条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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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印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印章罪立案标准是主要存在伪造或者是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此进行立案处理,这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所作出的规定,也就是并不需要达到一些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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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
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
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
原告:戴雪。
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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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
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
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
原告:戴雪。
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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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
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
原告:戴雪。
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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