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形成,因此,要使转让合同成立及生效,债权人的转让行为必须符合合同转让的基本要求,因此在审查时应注意:
第一、审查债权转让是否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布无效,或者已被解除,在此条件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第二、需注意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1、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可能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当事人;2、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其与物权的转让在本质上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