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因重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的损害赔偿标准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赔偿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