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遗嘱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因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无效。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产生法律效力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二、因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无效。根据《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因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无效。遗产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遗产。
四、因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会导致无效。比如,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份额。没有保留的,在应该保留的范围内遗嘱无效。
五、因形式要件欠缺导致无效。比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要求有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如果没有,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