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房地产抵押登记费用为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由权利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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