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要交现金,一般是由被取保候审当事人自己或家属拿着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亲自到银行去交纳,然后由银行开回执给取保候审的公安局。但实践中,家属往往不清楚这些程序,一般都直接交给民警,民警交到指定的银行,银行的回执入卷存档,除了回执,银行还要开一个类似存款的收据,这个收据是交给当事人自己或家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