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毕业时候学校发的报到证与武汉企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合同等证件,到省人才中心(中南路银泰百货右边)开一份接收函。(注意,接收函先复印2份)
二:带上个人资料及接收函,回毕业学校(管理毕业生户籍的部门,有的学校叫就业办,有的叫户籍办),找老师给你开一份新的改派证明
(注意,改派证明也复印2份)
三:带上接收函和新的改派证明去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办理新的报到证,此时,旧的报到证,前2步开出的接收函改派证明就被回收了,所有一定要先复印留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