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
2、严重超速
3、故意遮挡号牌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5、未按照规定休息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
10、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
新交规扣6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货车超载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10、占用应急车道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12、运输危险品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新交规扣3分的违章行为
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超速20%以下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4、驾驶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
5、驾驶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
6、驾驶机动车低于高速公路规定最低时速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新交规扣2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4、未系安全带
5、“加塞”行为扣2分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新交规扣1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律依据:《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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