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天是认证期限,自发票开具之日起数180天内必须认证,认证当月必须申请抵扣(做账)。一旦做完帐,就没有时间限制了,你可以再以后的无限期内抵扣销项税。
《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三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应在一书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此管理办法的,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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