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已经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财产,婚前是指进行婚姻登记之前;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是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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