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改制后新公司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2021-03-08 17:14:41 550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00:00

1′29″

音频内容:

所谓企业改制,落实到实务操作中即为企业的分立、合并等情形。根据《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4条第2款规定的:“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的,由存续公司或新设立公司承继原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

公司分立时应事先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或公告三次的方式通知各债权人,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企业分立指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决议分设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公司。分立方式上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之分。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公司的,为新设分立又叫解散分立;原企业存续,而其中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公司的,为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1824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4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8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改制后新公司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键咨询
×
温馨提示
阅读时间较长,您可直接咨询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77****583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8****490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115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50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883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0****885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浏览

如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1对1专属律师解答
12小时深度服务 高效解决问题
立即咨询
工程一直未结算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未结算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具复杂性,若存在持续催款、对方承诺付款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400 人正在咨询
追偿权诉讼时效有二十年吗
追偿权诉讼时效一般没有二十年。通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程停工多年复工施工费如何算
工程停工多年后复工,施工费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依据原合同约定,若有明确规定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需考虑停工导致的人工、材料价格变动,设备闲置损耗等成本,可由双方协商或按相关定额标准重新核算确定施工费。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挪用工程备料款会面临什么处罚
挪用工程备料款的处罚因主体而异。若挪用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情况和情节严重程度,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若挪用主体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不同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签订合同如何结算工程款
未签订合同结算工程款,可先与对方协商确定结算方式。若协商不成,可收集施工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工程款数额。若仍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400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首页 > 语音解答 > 债权债务 > 公司债务 > 改制后新公司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