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负负责人,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物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这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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