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股权激励模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8-09-20 14:09:58
音频内容: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目前,世界各国比较通行的股权激励模式有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等10余种。

模式1:期股

期股是一种通过经营者部份首付、分期还款而拥有企业股份的股权激励方式,其实行的前提条件是经营者必须购买本企业的相应股份。

模式2: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比较常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也称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

模式3:业绩股票

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指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模式4:账面价值增值权

模式5:员工持股计划

模式6:虚拟股票

模式7:股票增值权

模式8:限制性股票计划

模式9:管理层收购

模式10:延期支付

激励对象通过延期支付计划获得的收入,来自于既定期限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升,即计划执行时与激励对象行权时的股票价差收入。如果折算后存入延期支付账户的股票市价在行权时上升,则激励对象就可以获得收益;反之,激励对象的利益就会遭受损失。


本文830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342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6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权激励模式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温馨提示
阅读时间较长,您可直接咨询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81****465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5****112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735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34****25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945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8****287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浏览

如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1对1专属律师解答
12小时深度服务 高效解决问题
立即咨询
代养的狗咬人是否要担责
代养的狗咬人,代养人一般需担责。依据《民法典》,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致他人损害担侵权责任,代养期间代养人是狗的实际管理人。若能证明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可免责或减责。若因第三人过错致狗伤人,被侵权人可向代养人或第三人索赔,代养人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342 人正在咨询
狗丢被捡如何要回
狗丢被捡后,若拾得者主动归还,失主可给予适当感谢;若对方拒不归还,失主可先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属不当得利。若协商无果,失主可凭借能证明狗归属的证据,如购买凭证、狗牌、疫苗接种记录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别家狗咬伤该如何要求赔偿
被别家狗咬伤要求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先固定证据,包括现场情况、狗的样子、就医记录等,确定侵权人和损害事实。能与狗主人协商的,就实际损失提出赔偿要求;分歧大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调解无果,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饲养动物致损,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诉讼要提供充分证据。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结果会是怎样
狗咬人事件打官司会依具体情况判定责任。若狗主人能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挑逗等过错,可减轻责任;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担责。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及误工减少的收入。若狗主人故意致害,受害人可请求惩罚性赔偿。结果取决于双方举证和法律规定,狗主人应管好宠物避免此类事件。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狗咬伤三级赔偿是否有精神赔偿费
根据相关法律,狗咬伤致三级伤残通常有精神赔偿费,其目的是抚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所受精神痛苦。若狗主人有过错致受害人身心受创,受害人有权索赔。赔偿金额依受伤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过,若狗主人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受害人有过错,精神赔偿费主张可能受影响。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342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首页 > 语音解答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权激励模式有哪些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