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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除非医学上确有需要,例如,医学研究和治疗需要,禁止任何人利用B超等超生设备和其他方法检验胎儿性别。从事母婴保健的人员,如果被有关部门发现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将被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取消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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