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写正确的合同,然后让销售方写一个书面证明,表明确实与你进行了购房买卖,上面写上个人信息(含性别),然后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房管局要求更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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