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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8-09-26 1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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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超过部分不再缴纳。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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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有何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车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有何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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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车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有何区别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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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和备案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取得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后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税务并变更银行信息。公司股东变更,即使已到工商局变更登记,也还需要到税务局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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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变更股东更名也要登记吗?
工商登记变更股东更名也要登记。股东的变更就说明原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出资人都可能发生了对外的实际转让,而内部股权他是否转让对股东名称的变更没有必然性的影响,但是如果是股东的名称变了,那么他的工商登记也是会跟着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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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何时发生效力
[律师回复] 不动产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档案。一般认为,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不动产登记簿应当具有这样一些特征:一是统一性,一个登记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簿只能有一个,这样该区域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情况才能准确地得到反映,物权交易的秩序才能良好建立;二是权威性,不动产登记簿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其公信力以国家的行为担保,并依此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可信性提供保障;三是持久性,不动产登记簿将由登记机构长期保存,以便于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获得长期的保障;四是公开性,不动产登记簿不应是秘密档案,登记机构不但应当允许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查阅复制,而且还要为他们的查阅复制提供便利。正因为不动产登记簿具有这些特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后,才具有了公示力和排他力,因此,本条作出了上述规定。在这一点上,国外也有相似的规定,如瑞士民法典规定,物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主簿登记后,始得成立,并依次列顺序及日期。德国民法典规定,转让土地所有权、对土地设定权利以及转’止此种权利或者对此种权利设定其他权利,需有权利人与相对人关于权利变更的协议,并应将权利变更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注册,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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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何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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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四川开了一家网吧,因为生意不好,经营不下去了,我想转让给别人来经营,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流程或者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补充说明变更法人需要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 申请登记委托书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 原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原件
5、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
7、 变更法人涉及董事或经理变动需要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变更法人流程:先到备好以上资料到工商局提交,三个工作日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变更股权需要资料:先到公证处做好股权转让公证需要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 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
3、 转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转/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4、 被转让公司关于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
5、 股权转让协议书五份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必须本人到场签字,不能到需要委托公证。到工商局变更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股东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5、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股权公证书原件
8、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股东涉及董事、经理、监事变动需要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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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条例
1、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2、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3、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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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现代合同法的理论,合同的成立是指缔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的意思一致,与法律的规定、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或者第三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合同的成立要件属事实判断,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也仅受制于合同双方的意思。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合同白承诺生效时成立;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则从具备书面形式时成立。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对股权转让合同也没有特别的形式要求,例如《公司法》第73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㈩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该规定只是对“变更股东名册”的要求,并未对合同的成立施加影响。按照《公司登汜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笔者认为,该规定也只是要求公司就股东变更事项及时进行工商登记,是对股东变动的法律确认,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并无任何影响。因此,除非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有特别的要求,否则从双方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股权转让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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