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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

2020-07-13 11:10:26 364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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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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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是什么
从法律意义上,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的区别主要是范围不同,违法建筑的范围窄,仅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违章建筑的范围较宽,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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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历史违章建筑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关于什么是违章建筑,国家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各地政府一般从规划、施工许可的角度去认定违章建筑,也就是说,如果你建造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或者超出上述该证的许可范围建设的,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实践中拆迁如果涉及到的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大多也是从这几个证入手的。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该施工建设未取得或超出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审批,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也谈不上后续的审批手续,这种类型的违章建筑,往往会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

二、谁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拆迁方直接和被拆迁人说,你这是违章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实际上,违章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部门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章,拆迁和拆除违章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章。如果从规划许可的角度认定违章建筑,应当由规划部门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认定,经法定程序认定后,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才可以对违章建筑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未经规划部门认定之前,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自行认定违章建筑。但是司法实践中,城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往往把违章建筑认定这一程序遗漏了,直接进入责令限期拆除的执法环节。此外,即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历史违章建筑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关于什么是违章建筑,国家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各地政府一般从规划、施工许可的角度去认定违章建筑,也就是说,如果你建造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或者超出上述该证的许可范围建设的,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实践中拆迁如果涉及到的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大多也是从这几个证入手的。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该施工建设未取得或超出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审批,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也谈不上后续的审批手续,这种类型的违章建筑,往往会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

二、谁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拆迁方直接和被拆迁人说,你这是违章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实际上,违章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部门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章,拆迁和拆除违章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章。如果从规划许可的角度认定违章建筑,应当由规划部门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认定,经法定程序认定后,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才可以对违章建筑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未经规划部门认定之前,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自行认定违章建筑。但是司法实践中,城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往往把违章建筑认定这一程序遗漏了,直接进入责令限期拆除的执法环节。此外,即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历史违章建筑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关于什么是违章建筑,国家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各地政府一般从规划、施工许可的角度去认定违章建筑,也就是说,如果你建造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或者超出上述该证的许可范围建设的,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实践中拆迁如果涉及到的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大多也是从这几个证入手的。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该施工建设未取得或超出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审批,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也谈不上后续的审批手续,这种类型的违章建筑,往往会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

二、谁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拆迁方直接和被拆迁人说,你这是违章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实际上,违章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部门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章,拆迁和拆除违章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章。如果从规划许可的角度认定违章建筑,应当由规划部门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认定,经法定程序认定后,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才可以对违章建筑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未经规划部门认定之前,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自行认定违章建筑。但是司法实践中,城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往往把违章建筑认定这一程序遗漏了,直接进入责令限期拆除的执法环节。此外,即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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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建筑和违章建筑有什么区别
一、从定义上讲。1、无证建筑:没有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权属凭证等合法来源证明的建筑物均可称之为无证建筑。2、违章建筑:是所建造的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建造的房屋或附属设施。二、从性质上讲。1、无证建筑:处于性质不明确的状态,此时既不属于违章建筑,也不属于合法建筑,因此不能一概以违章建筑而论处。2、违章建筑:经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作出最终认定,此时便可从该认定中初步得知该建筑物的性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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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建别墅阳光房,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通俗的说法是,在小区里面,除了住户自己的房屋外,其他地方要是没有特殊约定的都算全体业主的。但是,有些业主看着小区顶楼平时也没人用,特别是住在顶层的人,就想着在上面加盖阳光房。加盖了阳光房后,通常加盖人会以此主张所有权,那么之后还有其他想要利用顶楼的时候就没得用,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就在侵害小区业主的利益。 住宅小区顶楼阳台顶属于公共区域,按规定,业主只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属于个人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而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住宅小区的顶楼阳台属于公共区域。 在小区顶楼加盖阳光房是侵害业主利益的事,同时在小区顶楼擅自加盖阳光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如建筑物、构筑物在开工建设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属违法建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小区顶楼违规搭建阳光房,可找当地城管部门投诉处理。一般而言,能够对小区顶楼违建行为作出处理的部门,有城管、房管、建设、规划等部门,而在实践中,通常主要由城管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另外,需要注意的就是小区顶楼的归谁的问题,按照规定,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 在此问题上需注意三点: 1、楼顶空间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顶层业主不能专有使用,除非经过整栋楼全体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2、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不得与个别物业买受人(一般是顶层买受人)约定楼顶的专有使用权,如果约定了,该部分内容无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在通常情况下属于业主所有,包括专有和共有,只有尚未出售的空置房才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单独处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楼顶空间。 3、有权决定楼顶空间如何使用的,只有整栋楼的全体业主。 最后,除了不能在小区顶楼加盖阳光房,实际中业主们也不能觊觎这个空位,随意使用,若是被随意使用了,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建议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收集足够的证据找个专业的律师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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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违法建筑,没有违章建筑,拆除要赔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能给予拆迁补偿,也就是说建筑违章,但建筑材料是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既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2、建筑违章但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或产权也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因拆迁造成土地使用收益损失应予以适当补偿。 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违章建筑按照有无土地适用权的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一类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3、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 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依法拆迁,应当给付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拆迁赔偿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本文的拆迁赔偿仅限于讨论对违章建筑人的拆迁赔偿。 5、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转化的违章建筑的特殊情况。 所谓转化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因为超过批准期限,由临时建筑转化成的违章建筑。转化的违章建筑和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的区分点就是批准期末,批准期初至批准期末为合法建筑,超过批准期末,仍未拆除的,为违章建筑。笔者认为,并非所有的转化的违章建筑,在拆除时,都不予补偿。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不可抗力阻碍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 (二)临时建筑不被拆除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更大的利益,致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拆迁人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补偿违章建筑人。 比如,违章建筑的承租人履行了一般情况下的注意义务,仍然对其承租的房屋系违章建筑不知情,拆迁人如果拆除该违章建筑,应当依法对该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任何人不应当由于第三人的原因丧失其合法权益。拆迁人不能由于违章建筑人的过错拒绝对对违章建筑使用人补偿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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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建筑和违章建筑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无证建筑和违章建筑有什么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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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违章建筑违法建筑,违章占用地,法律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处理、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依据为、六十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土地:因为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四十四条,恢复土地原状。依据、六十四条、六十三;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罚款,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这种情况下不宜按照违章建筑处理,可以并处罚款、四十一。3、七十六条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十三,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应当组织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一些历史原因形成的违章建筑,特别是在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中这类矛盾尤为凸出。依据,居民房屋存在大量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规划手续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和原则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为实现拆迁速度
小区冷库属于违建吗,违章建筑要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居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2、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逾期未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物业管理条例: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5、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 6、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扩展资料:违法建设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建设,是指执法人员在进行规划管理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并须确认是违法建设活动的;及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有关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限期拆除,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对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建筑物;通知有关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拆除全部的或部分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改正,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建设活动虽对城市规划实施构成影响;但还可采取改正措施进行补救的,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规定的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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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样的 如何区分违章建筑
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建设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都属于违建。包括小区内违反房屋出让合同要求擅自搭建的阳光房也属于违建 目前官方认可的唯一鉴别方法就是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处于许可面积内的建筑就不是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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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什么是违章建筑强拆,违章建筑强拆的流程是什么,违章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章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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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违章建筑如何界定?
小区违章建筑的界定可以从是否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在规划区外建设、是否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违章情况来进行处理,由城管部门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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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在别墅院里,建阳光房,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通俗的说法是,在小区里面,除了住户自己的房屋外,其他地方要是没有特殊约定的都算全体业主的。但是,有些业主看着小区顶楼平时也没人用,特别是住在顶层的人,就想着在上面加盖阳光房。加盖了阳光房后,通常加盖人会以此主张所有权,那么之后还有其他想要利用顶楼的时候就没得用,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就在侵害小区业主的利益。 住宅小区顶楼阳台顶属于公共区域,按规定,业主只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属于个人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而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住宅小区的顶楼阳台属于公共区域。 在小区顶楼加盖阳光房是侵害业主利益的事,同时在小区顶楼擅自加盖阳光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如建筑物、构筑物在开工建设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属违法建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小区顶楼违规搭建阳光房,可找当地城管部门投诉处理。一般而言,能够对小区顶楼违建行为作出处理的部门,有城管、房管、建设、规划等部门,而在实践中,通常主要由城管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另外,需要注意的就是小区顶楼的归谁的问题,按照规定,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 在此问题上需注意三点: 1、楼顶空间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顶层业主不能专有使用,除非经过整栋楼全体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2、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不得与个别物业买受人(一般是顶层买受人)约定楼顶的专有使用权,如果约定了,该部分内容无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在通常情况下属于业主所有,包括专有和共有,只有尚未出售的空置房才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单独处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楼顶空间。 3、有权决定楼顶空间如何使用的,只有整栋楼的全体业主。 最后,除了不能在小区顶楼加盖阳光房,实际中业主们也不能觊觎这个空位,随意使用,若是被随意使用了,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建议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收集足够的证据找个专业的律师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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