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出现并不是偶尔,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与下面这些因素密不可分:
1、客观条件是新农村建设的推动成为基础
2、客观原因是政府缺乏监管和良性引导
3、客观推力是房价上涨促使小产权市场发展。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