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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2018-10-22 14:17:03 807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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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音频内容: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二、履约管理之工期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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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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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1、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2、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3、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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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签订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合同漏项。就是必须约定的条款没写,给后期决算带来麻烦,在合同签订前,
首先,我们可以对照公司合同范本,看看里面有哪些合同组成要素;
其次,我们要有一个“连续性”思维方式,可以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工艺流程为主线思考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对合同进行完善,思维是连续的,合同条款应该就不存在太大问题。
2、合同约定条款模糊。一句话可以有两种理解意思,决算时双方均按对自己有利的方式理解,是扯皮的导火索,应杜绝。
3、生搬硬套合同范本,有悖合同签订初衷。为了省事,生搬硬套合同范本,也不考虑合同的可执行性和项目管理模式,结果不但起不到合同指导施工的目的,反而阻碍了施工生产。我个人认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是方便现场管理、指导现场施工,在这个大前提下再来明确经济条款;否则,可能因合同签订不合理增加管理、施工、监控难度,间接增加项目成本。
4、签字手续不完善。为图省事,签字的时候仅在
最后一页的甲方或乙方上签字了事,孰不知合同的重要条款一般都不在
最后一页;有些合作方
最后扯皮说“
最后那页字是我签的,但前面你们换了”或“前面我看都没看就签了”,在打官司的时候按照同情弱势群体,合同双方均有知情权的条款执行,吃亏的肯定是我们。切记合同每页都要双方签字。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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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亲戚是建筑工人,大家都知道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故,因此通常双方会签订施工合同,以免到时候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葛。但我这位亲戚也不太懂签合同要注意些生么,所以我帮忙问一下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律师回复]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履约管理之工期
(一)工期和施工进度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①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
1、施工许可证:
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
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
2、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3、设计变更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4、图纸延误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5、增加工程量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6、质量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①鉴定合格,顺延工期;
②鉴定不合格,视情况而定。
7、建设单位的其他原因
如: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等。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8、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9、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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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将成为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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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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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2、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3、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4、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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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本人于今年接手一工程,委托第三方施工,因为双方都比较熟而没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后期各种原因闹的有些不愉快,现在挂靠者不肯与我补签合同,他反而跟被挂靠公司签了一个我与他之间的债权债务跟被挂靠公司无关的承诺书。请问各位大律
[律师回复]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事实,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那么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诉讼人后,将承担合同无效。被挂靠单位如不承担责任“挂靠”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同专用章。因此,由于挂靠属于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一旦发现,最高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在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将挂靠经营界定为“挂靠方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个体工商户,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号的。在江苏省高院发布的《关于当前经济审判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中就明确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该个体工商户,他们应该如何承担责任,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施工的生产经营活动。由此可见,笔者认为。最高法院仅对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作出了司法解释。”《解释》第4条规定,易使相对人误认为是在与被挂靠单位进行交易:“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无进出口权的法人用有进出口权的法人的进出口业务章对外签约。另外需要注意,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已被司法实践所接受。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应将两者列为共同诉讼当事人,被挂靠人允许他人挂靠经营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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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打算在地区进行土地开发,建设旅游度假村,要把工程承包给我公司,我公司要分包出去,所以我想了解一下,签订施工劳务企业合同和分包合同都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油漆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石制作业、焊接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混凝土作业、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
由于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务分包、承包单位中,从而造成该证件复印件(包括盖章后的)的管理混乱,导致该部分证件资料存在混乱、皆留存在众多的建设单位、基本上都使用招投标制,且招投标完成后不退还投标文件,从而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重复使用的可能性。 故要求承包单位仔细审查上述证件的年检时间是否与投标、、签订分包合同时间一致,上述证件资料是否存在在原复印件上再次复印的情形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审查其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具体,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的相应资格
4、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曾遇到“包工头”用个人伪造的分包人公章在其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上盖章、签订合同、领取劳务分包款项的情形。 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建议承包单位要求分包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投保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并到分包人办公地点进行明确确认
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 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 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
2、安全施工与检查。 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
3、安全防护。 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1
4、事故处理。 规定发生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
1
5、保险。 指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内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由项目承包人自费办理投保工作。 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少量的、、辅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
6、材料、设备供应,本条款体现着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 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劳务分包人根据图纸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
7、根据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有三种计价方法:
(1)固定劳务报酬
(2)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
1
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取固定劳务报酬的,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根据工时或工作成果计算单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定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时及工作成果及时进行确认
1
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
1、施工变更
2
2、施工验收
2
3、施工配合
2
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
5、违约责任
以上是我对有关施工劳务企业合同和分包合同注意事项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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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格式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的,在订立格式合同时法律规定了一些限制,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1、订立格式合同要遵循公平。2、格式合同中要提请注意和说明。3、注意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4、格式条款有不同的解释规则。5、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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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的叔叔是搞房地产开发的,然后买了一块地接下来准备建房施工,请问签订最新版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起草施工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 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应当注意的: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此外,还应当注意以下细节:
  
1、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应为全称,且必须和企业的工商注册名称相一致。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主体。
  
2、工程概况要描述简介清晰。工程内容描述不应与专用条款中描述相矛盾。工程地点应为所实际工程所在地,这是因为工程结算的税率记取和工程纠纷依法解决时,都和工程所在地点有联系。
  
3、工程开竣工日期应明确,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如果签订合同时因某些原因尚不能明确具体时间,亦应在专有条款注明开竣工日期的具体确定方法,比如自接到发包人书面开工令日起。
  
4、工程质量。应明确质量要求。对于要求质量优质的工程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是否有奖励及奖励的计算方法。
  
5、合同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根据建设部107号令的11条规定,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合同中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以上就是对您所咨询的签订最新版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起草的注意事项,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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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新买的房子要装修了,现在要签合同了,我想帮她咨询,签订装修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1、施工日期
施工日期时装修合同中需要着重关注的。一般除了要写明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外,还要写清楚一共施工多少天。因为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意外事件耽搁施工,所以必需写明若是哪种情况下延期施工方需要负责,哪种情况下不需要。这是“装修签合同注意什么”中的第一点。

2、双方的责任与违约后果
这应该是属于装修合同中写得最多的一项了。在考虑“装修合同注意什么”时我们不仅要关注自身的利益,还要关注自身的义务。因为装修终归是自己的事情,只有与施工队一起携手装修,才可以让房屋施工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付款方式
这是考虑“装修签合同注意什么”时又要重点考虑的一部分。装修合同的款项并不是一次付清的,而是按照进度结算的。所以在合同里要写清楚承包方完成什么工程后发包方支付多少钱,以及在全部完工后发包方应在几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这一项如果不写明很容易造成金额上的纠纷。
合同中有不明事项一定要及时指出

5、增减施工项目
因为施工时很容易发现一些问题,从而临时调整施工犯案,所以这个增减项目也应当属于“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中的重点项目。施工队只有履行权而没有变更权,但这并不代表发包方就可以随便更改项目。大家还是要协商好,确认更改后效果更好才可以更改,不然会后悔莫及。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谈判结束后,应由己方人员起草合同。合同作为权利义务的载体,放弃起草权就等于放弃主动权,自己的梦要自己圆,不要指望他人能起草一份有利于己方的合同。 2、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不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合同在履行后期,主体突然消失,或注销,或下落不明,音信全无,或者没有履行能力,这些都可以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也有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发生分立、合并、撤销、解散、破产等难以预料的情况。 3、谈判或签约意气用事,非常草率,不看更不审合同;或过于软弱,不敢向对方提出修改意见;或者牛气冲天,合同充斥不合理或霸王条款(对此有些人不理解,全部对自己有利有什么不好?合同的目的是共同完成一项业务,如果权责严重不平等,将增加对方违约的风险。) 4、先盖章,后写内容合同;或者格式条款中的选择性条款,没有选定,这就让对方有机会单方修改合同;或者不盖骑缝章,也不签字,这样就让对方有机会偷换页码,修改合同条款。 5、以甲方的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却盖名称上非常类似的乙公司的章;或者以上级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却盖下级公司的公章;或者名章不符,合同名称是个人,却盖公司的章;反之也有。这就造成合同的主体的混淆,出现违约后,往往乙方是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无法判断合同的签定时间。很多案件,合同生效的时间就决定案件的胜败。 7、合同不校对,缺文少字,表意不清或混乱,甚至矛盾;或者不严密、漏洞多。虽然法官是有义务查清案件的,但是法律事实和客观真实还是存在差异。 8、合同不作审查,急功近利。业务一谈好,对方拿出合同,己方就马上签字。这种赶时间、抢速度,生怕业务跑掉。有时候,合同中就包含了霸王条款或陷阱,以及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甚至,有些业务员为自己能完成业务指标,明知存在缺陷还要去签,最后由公司担责。 9、实践中,有的企业为应付审计、税务等部门,或为他方帮忙,利用假合同骗取第三方的信任,而签订假合同。这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尽管公司或个人在签订合同时会出现各种风险,但是通过合同管理程度是完全可以做到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最后作出风险应对。如果企业没有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必然处于无序的状态,这个地雷在踏在上面后就会粉身碎骨。但如果企业采取适当的方法,合同的风险完全是可以扫雷在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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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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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谈判结束后,应由己方人员起草合同。合同作为权利义务的载体,放弃起草权就等于放弃主动权,自己的梦要自己圆,不要指望他人能起草一份有利于己方的合同。 2、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不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合同在履行后期,主体突然消失,或注销,或下落不明,音信全无,或者没有履行能力,这些都可以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也有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发生分立、合并、撤销、解散、破产等难以预料的情况。 3、谈判或签约意气用事,非常草率,不看更不审合同;或过于软弱,不敢向对方提出修改意见;或者牛气冲天,合同充斥不合理或霸王条款(对此有些人不理解,全部对自己有利有什么不好?合同的目的是共同完成一项业务,如果权责严重不平等,将增加对方违约的风险。) 4、先盖章,后写内容合同;或者格式条款中的选择性条款,没有选定,这就让对方有机会单方修改合同;或者不盖骑缝章,也不签字,这样就让对方有机会偷换页码,修改合同条款。 5、以甲方的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却盖名称上非常类似的乙公司的章;或者以上级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却盖下级公司的公章;或者名章不符,合同名称是个人,却盖公司的章;反之也有。这就造成合同的主体的混淆,出现违约后,往往乙方是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无法判断合同的签定时间。很多案件,合同生效的时间就决定案件的胜败。 7、合同不校对,缺文少字,表意不清或混乱,甚至矛盾;或者不严密、漏洞多。虽然法官是有义务查清案件的,但是法律事实和客观真实还是存在差异。 8、合同不作审查,急功近利。业务一谈好,对方拿出合同,己方就马上签字。这种赶时间、抢速度,生怕业务跑掉。有时候,合同中就包含了霸王条款或陷阱,以及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甚至,有些业务员为自己能完成业务指标,明知存在缺陷还要去签,最后由公司担责。 9、实践中,有的企业为应付审计、税务等部门,或为他方帮忙,利用假合同骗取第三方的信任,而签订假合同。这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尽管公司或个人在签订合同时会出现各种风险,但是通过合同管理程度是完全可以做到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最后作出风险应对。如果企业没有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必然处于无序的状态,这个地雷在踏在上面后就会粉身碎骨。但如果企业采取适当的方法,合同的风险完全是可以扫雷在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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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施工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热门城市:秦皇岛律师南平律师黄石律师阳江律师温州律师泸州律师六盘水律师海东律师扬州律师弱电工程作为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的重要工程,其将电能转换为其他能源,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由此可见,十分重要。下面小编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在弱电工程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弱电工程的施工场地及相关技术文件移交工作要点现场主管工程师应会同监理组织土建、安装单位进行弱电施工场地及相关技术文件移交:
(一)弱电施工单位需和土建单位办理装修标高线移交确认,室内所有墙面应弹出1m线。
(二)弱电施工单位需和机电预埋单位检查电线管预埋是否有错漏。
(三)机电其他专业提供与弱电相关的被监测和控制设备的位臵,设备接口技术资料。
(四)土建单位提供与弱电相关的人员疏散路由,出入口位臵尺寸,控制方式及相关技术文件。
二、可视对讲系统
1、视频线必须为模拟视频信号线,其他导线截面不得小于0、5mm,相关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
2、电线保护管及桥架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
3、各设备相互兼容,系统稳定性能良好,符合设计要求。
(1)各种设备必须款式大方,操作简便,需要人性化的人机界面,最好有液晶显示。
(2)联接所有样品,测试管理中心机的功能,看是否符合当设计要求,看是否符合说明书上所写。亲自测试,检测操作。功能一定要齐全,操作一定要简便。
三、停车场管理和人行通道系统工程
(一)材料
1、该系统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并有相关质量保证文件。
2、管线敷设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二)施工工艺
1、作业条件
1、1管线作业同可视对讲系统。
1、2设备安装时需土建完成相关基础及水泥墩等。
2、操作工艺
2、1读卡器(I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票机)安装
2、
1、1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墩上,保持水平、不能倾斜。
2、
1、2安装在室外时应保证防水及防撞。
2、
1、3读卡距离大于50MM,所有门禁读卡器均单独供电。
2、2感应线圈安装埋深距地不小于0、2m,长度不小于
1、6m,宽度不小于0、9m。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穿管保护并固定牢靠。
2、3闸门机安装
2、
3、1闸门机与读卡器安装的中方信间距为
2、4~
2、8米。
2、
3、2闸门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墩上,保持水平、不能倾斜。
2、
3、3安装在室外时应保证防水及防撞。
2、4信号指示器安装
2、
4、1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底部距地
2、0~
2、4m,在车道口的位臵明显。
2、
4、2车位引导显示器安装在车道上方,便于识别引导信号。
3、成品保护
3、1设备的运输和堆放应符合有关规定,注意防潮和防污。
3、2配线完成后,盒盖、槽盖应全部盖严实平整。
3、3对于易发生受污生锈部位的补位应及时检查,发现后及时处理,补刷防锈漆。
4、注意事项
4、1闸门机安装前应核查横杆是否平直。
4、2读卡器安装其固定应用螺栓固定,杜绝焊接。
4、3感应线圈的保护管施工后应清理积水。
(三)质量标准读卡器的运行状况读卡器反应灵敏,识别能力良好,显示清晰。闸门器是否固定牢靠、灵活通过授权IC卡刷卡进入小区,IC卡不被读卡器接纳时,摆闸及电控锁不能开启。
四、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一)样板先行样板先行应以各分项工程开工时的标准层或样板楼层的精装修交楼标准房作为施工样板。通过施工样板,确定管线布臵,各管道、电线等材质标准、五金件的品牌及质量要求,同时,还应起到统一交楼标准的目的,避免导致不同装修标准的情况出现。
(二)施工管理措施
1、材料管控
1、1各专业材料进场时,均应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根据设计阶段确定封存的材料样板进行对照检查,并核对材料的型号、规格、色号及环保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
1、2应加强易碎且价值较高材料(如主机、摄像机等)的监管工作,到场后必须确认管理责任人,以免材料损坏后责任不清,赔偿工作难以处理。
2、设臵土建及装修工程停点验收标准,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1导管安装完成后,混凝土浇注前对布管进行检查。
2、2穿线安装后,零星修理工程开始前应对穿线安装质量进行检查。
2、3零星修理完成后,全面保洁前,应对所有弱电系统的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查清合同交易对象的情况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调查好对方的底细,不能稀里糊涂的就签字了。要拿出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身份的文件,审查清楚可以防止对方泡路。尤其是要注意亲朋好友或者是其介绍的人。
2、合同价款、违约责任明确
不要以为你把合同价款谈妥了就完事,写在合同里就举得有保障。价款明确不仅要求数额明确,更重要的是付款方式以及是用美金付呢还是人民币呢,这些都是很讲究的,付款方式写的不清不楚,容易让对方钻空子,最后价款很可能因此而改变。其次,违约责任是合同里边很重要的一项条款,事关双方履行合同的诚意。若一方违约,怎么违,违约之后负怎样的责任,是很考验双方在进行交易时自行预测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防范。因此,违约责任一定要写的明确,讲双方的权利义务讲明白。
3、争议地点明确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后,以后发生争议,要打官司的话,一定要写清楚是去哪里打,是去还是仲裁,而且合同上的和仲裁机构要写清是当地哪里的和仲裁,签之前,最好去查看一下当地是否真的存在该仲裁机构或者。
4、盖章签字要清晰
本身,公章的真假性也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去检验一下的,但是公章带有隐私性很难去辨真假,但是一定要注意对方盖章的时候,要清晰可见,而且对方签字的字迹最好也要求工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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