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时还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债务人的房产、银行账户、公积金账户等,以保证回款。进入执行阶段,可申请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行、贷款等。若对方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而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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