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与一般有限公司监事会的不同之处体现为: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主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一样,是公司的外部机构,是针对公司内部不设监督机构而采取的一项监督公司财产保值增值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