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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未育证明怎么开

更新时间: 2020-01-02 14:47:00
音频内容:

初婚初育证明可以到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此证明。如果不在户口在地居住,当地居委会无法了解其婚育情况,需要你所在单位开具初婚初育证明信,并带着有关证件,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1、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男方户口簿原件,男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需盖单位公章

3、人才中心开具的婚育证明,加盖人才中心公章。

4、带上以上资料交给社区居委会,换取一张加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然后拿到所在街道计生办加盖街道计生办的公章。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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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未育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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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未育证明怎么开?
初婚未育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如果户口所在地与现居地不在同一个城市,当地居委会无法了解其婚育情况,则需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带着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和身份证,去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有单位的带着单位介绍信,村里的带着村委会证明,没有职业的到本社区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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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未育证明模板
兹本单位有_同志,性别,身份证号,于_年_月_日日与_同志,性别,身份证号_登记结婚,系初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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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育证明怎么开,未生育证明怎么开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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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未育证明有什么用呢
1.办理准生证时需要此证明。2.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话,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也需要先开具初婚未育证明。3.初婚未育证明是计生委开具准生证的先决条件,也是医院出具出生证明的基础,还关系到生育保险能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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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育证明怎么开,未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未婚未育证明怎么开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离婚未生育证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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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未育证明在哪里开 常见问题有哪些
1、凭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借出户籍卡。2、持本人身份证及户籍卡到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代办人需携带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申报一孩准生证办理程序服务范围:人事档案、户籍关系均存放于该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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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未生育证明怎么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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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育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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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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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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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育证明怎么开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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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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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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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初育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1、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原件、双方户口原件(户口上“未婚”的须改为“已婚”,拿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小孩户口。2、户籍在我中心一方的现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证明原件两份,若现居住地无法出具证明,可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初婚初育证明(证明原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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