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纠纷通常的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法院。
2、有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时《民诉法解释》第18条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履行地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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